第一条 名称:北京市青少年体育联合会花样游泳专业 委员会。
第二条 性质:本会为北京市青少年体育联合会下设的 专业委员会,是由北京市从事花样游泳运动的企事业单位、 社会组织、机构和个人自愿结成的行业性社会团体,是非营 利性社会组织。
第三条:宗旨:本专委会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 政策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,恪守 公益宗旨,积极履行社会责任,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,诚 实守信,规范发展,提高社会公信力。负责人遵纪守法,勤 勉尽职,保持良好个人社会信用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团结所有围绕北京市青少年花样游泳 运动的相关单位,改革创新、求真务实,进一步丰富青少年 体育活动的内容,促进花样游泳运动的普及与发展,提升青 少年花样游泳运动水平,增强广大青少年身体素质,为体育 强国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。
第四条:本专委会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是北京市青少年体 育联合会,注册登记机关为北京市民政局。本会接受上级和 业务主管部门及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。
第五条 本专委会的住所: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块玉南街 31 号楼主楼二层。 活动地域:北京市。
第六条 本专委会的业务范围是:开展青少年花样游泳 运动的普及推广、政策宣传、竞技竞赛、技术培训、专业研 究、对外交流、技术研发、咨询服务、展览展示、会议服务、 行业规范、行业标准、公益活动,承办委托。具体为:
(一)开展青少年花样游泳运动的普及推广与政策宣传: 总结、交流工作经验,开展普及与推广、宣传与交流,扩大 行业组织的对外影响,提升青少年花样游泳俱乐部业务管理 水平,增强行业组织核心竞争力;
(二)开展青少年花样游泳运动领域相关的竞技竞赛: 围绕青少年花样游泳运动领域策划、组织与开展各项活动、 赛事;
(三)开展青少年花样游泳运动相关的技术培训、等级 考核和专业研究:研发、引进、推广先进的青少年体育管理 方法与手段,开展培训、研讨、咨询、科研等工作。举办若 干的花样游泳教练员和裁判员培训班,培养了一批教练和裁 判人才,提高北京市花样游泳项目的人才基础;
(四)开展青少年花样游泳运动相关的技术研发与咨询 服务:会刊、年鉴。围绕青少年花样游泳运动科研领域研发 搭建相关系统平台,提供相关技术指导和信息资源利用。组 织专家在青少年花样游泳运动领域开展咨询服务;
(五)开展青少年花样游泳运动相关的对外交流、展览 展示及会议服务:围绕青少年花样游泳运动领域开展国际交 流与合作,举办国际、国内学术和经验交流、展览展示等各 项活动,并提供会议服务;
(六)推行青少年花样游泳运动相关的行业规范和行业 标准:推动形成青少年花样游泳运动的规范化管理与服务模 式,研究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的制定,开展相关教育培训与 管理服务,加强会员诚信自律;
(七)公益活动:开展与青少年花样游泳运动相关的公 益活动;
(八)承办委托:承接政府委托的其他工作。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,依 法经批准后开展。
第七条 本专业委员会实行委员制和主任委员负责制, 委员总数以 10-15 人为宜。
第八条 专业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人、副主任委员 1 人、 秘书长 1 人、委员若干。
第九条 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协会推举担任,副主任 委员由加入委员会所属单位推举投票担任,副主任委员可以 连任,但原则上副主任委员连任不超过 2 届,隔届可以再任。
第十条 本专委会要坚持民主原则,委员会全体会议每 年至少召开一次,重大问题、年度计划等都要经过全体专委 会成员讨论决定,特殊情况可由正、副主委研究决定,并及 时报告本会。
第十一条 专业委员会应认真贯彻委员会宗旨,切实制 定活动计划,积极组织相关活动。本会年终将根据有关规定, 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。
第十二条 专业委员会成立后,2 年内不开展相关活动, 经本会审核后报常务理事会批准予以调整专业委员会主任 委员。
第十三条 专业委员会成员违反《北京市青少年体育联 合会章程》及有关规定,由本会给予通报批评,情节严重的 经常务理事会审批,予以调整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或撤消 该专业委员会委员。
第十四条 专委会成员每年可以提交承办青体联杯花样 游泳比赛申请,经专委会投票后可以主办青体联花样游泳赛 事。
第十五条 专委会成员可以参与初始版之后更新版的花样游泳考 试内容制定及提交承办花样游泳考级的申请,经专委会投票后可 以开展花样游泳考级招生事宜并获得考级项目报名费总利润的 20%分成。其他参与考级报名的专委会成员可以按报名人数比例 分配考级总利润的 30%分成,剩余 30%协会用途,20%作为专委 会备用基金(按周期会向专委会成员公布资金使用情况)
第十六条 专委会成立后将积极开展花样游泳周边产品 (例如: 考级指定产品,包括但不限于考级课程服务、考级指定服装、定 期举办花样游泳大师课、花样游泳表演赛等)业务的开发,专委 会成员可按参与程度分配利润的 30%分成。(参与程度可根据 以单位为个体参与的学员数量或课程服务的具体工作)
第十七条 协会关于委员会会员明年花样游泳项目的整体安排:
1、 花样游泳等级考试,计划每 3 个月一次。
2、 花样游泳线上考试辅导课,计划每 3 个月一次。
3、 花样游泳上半年初级赛事(可申请承办)。
4、 暑期花样游泳大师课。
5、 寒暑假国外游学、比赛、教练输出活动(参与)。
6、 花样游泳高级别赛事(参与 宣传)。
7、 花样游泳圣诞表演赛。
北京市青少年体育联合会花样游泳专业委员会
2023 年 1 月 6 日